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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济宁仲裁委员会增聘仲裁员公告

来源:济宁站 时间:2023-02-13 作者:济宁站 浏览量:

2023济宁仲裁委员会增聘仲裁员公告

01选聘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法定条件:


1.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2. 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3. 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4. 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 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认真勤勉、注重效率,热爱仲裁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三)在本行业、本专业内有一定声望和社会影响力,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从事专业工作所需的知识。


(四)身体健康、头脑清晰、思维敏捷、精力充沛,能够熟练运用信息化办案系统办案,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遵守本会章程、仲裁规则、仲裁员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能够积极接受选定或指定,并保证仲裁办案时间。


(六)未被司法机关追究过刑事责任,未受过与从事职业相关的行政处分或者行业惩戒。



02选聘程序



1. 申请。申请人员将申请表及证明资料邮寄或递交至济宁仲裁委员会,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 资格初审。由本会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申请人员进行择优遴选,确定拟聘仲裁员名单。


3. 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本会组织就拟聘仲裁员情况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司法局等部门单位以及相关行业协会意见。


4. 提交第五届济宁仲裁委员会决定。拟聘仲裁员名单由第五届济宁仲裁委员会审议通过。


5. 公示、聘任。通过本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布聘任仲裁员名单,向受聘仲裁员发放仲裁员证。


03报名须知


提交材料清单:


1、《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及电子照片;


3、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职务证明;主要社会兼职证明;主要学术成果证明及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4、一份500字以内个人基本情况说明。


温馨提示:


1、《关于增聘仲裁员的公告》(全文)和《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可在文末扫码下载,或登录“济宁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在“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也可到本会现场领取。


2、上述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提交纸质版,于2023年2月15日前邮寄或递交至济宁仲裁委员会,同时以压缩包形式提交电子版并实名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与联系方式见下文。


3、申请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保证信息真实、准确。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复印件且不予退还。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656号济宁仲裁委员会10楼1010房间


联系人:吴亚琳


联系电话:0537-2966056


电子邮箱:jnzcwslk@sina.com

内容来源:大众网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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