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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来源:济宁站 时间:2022-11-23 作者:济宁站 浏览量: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适应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管理工作需要,扎实推进“平安兖州”建设,根据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一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本次计划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限医学、医药类等相关专业)专业人才共10名。


二、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兖州户籍且在本地长期居住;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6年至2004年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态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觉、嗅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五)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分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附件2)。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和招聘简章内容,自愿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一 )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将报名材料发送到如下邮箱:495759334@qq.com,邮件标题注明个人姓名、手机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1月24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材料:


①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附件1、附件5、附件6。


② 二代身份证;


③ 户口簿的户主页、索引页和本人页(或户籍证明);


④ 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⑤ 1寸近期彩照免冠证件照。


3、初审通过后,听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听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并当场签署附件3和附件4。


四、考试内容


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急处置、形象气质、岗位适应程度等综合素质。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和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应聘辅警的情形。


六、人员递补


应聘人员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致使拟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不服从安排的除外),进行体检和政治考核。


七、录用


经考试、政审、体检,对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5日无异议的,由济宁市兖州区端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手续,派遣到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辅警岗位工作。济宁市兖州区端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被录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试用期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正式聘用后,月应发工资为3700元左右(含单位、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动态调整,经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人员每年月工资增加100元,聘用期间,发放制式辅警服装,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八、其他事项


(一)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现场报名、面试、体检入场时,应聘人员必须戴好医用口罩,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测体温,查验健康通行码(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溯源行程卡,不符合疫情要求及无关人员不得入场,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单位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济宁市兖州区端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13705370940


附件:


1、《招聘报名登记表》


2、《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3、《身体状况确认书》


4、《诚信承诺书》


5、《就业人员登记表》


6、《应聘警务辅助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


济宁市兖州区端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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